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29839-2013 额定电压1kV Um=1.2kV 及以下光纤复合低压电缆.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光纤复合低压电缆产品的代号、规格、型号和标记、材料、技术要求、标志、交货长度、

试验、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0.6/1 kV 及以下的光纤复合低压电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6 标准电压

GB/T 2951.11—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 机械性能试验

GB/T 3048.9—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9部分:绝缘线芯火花试验

GB/T 3048.10—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挤出护套火花试验

GB/T 3956—2008 电缆的导体

GB/T 6995.2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2部分:标准颜色

GB/T 6995.3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3部分: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GB/T 6995.5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5部分:电力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

GB/T 7424.2—2008 光缆总规范 第2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

GB/T 9771(所有部分) 通信用单模光纤系列

GB/T12357 (所有部分) 通信用多模光纤

GB/T 12706.1—2008 额定电压1 kV(Um=1.2kV) 到35 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 kV(Um=1.2kV) 和 3 kV(Um=3.6kV) 电缆

GB/T 15972(所有部分)—2008 光纤试验方法规范

GB/T 19666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JB/T 8137(所有部分) 电线电缆交货盘

YD/T 979 光纤带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YD/T 1118(所有部分) 光纤用二次被覆材料

YD/T 1954 接入网用弯曲损耗不敏感单模光纤特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光纤复合低压电缆 optical fiber composite
low-voltage cable(OPLC)

一种由绝缘线芯和光传输单元复合而成的具有输送电能和光通信能力的线缆,适用于额定电压

0.6/1(1.2)kV 及以下的电力工程。

GB/T 29839—2013

3.2

光传输单元 optical transmission unit

由光纤和保护材料构成的部件,保护材料通常为非金属。

3.3

假设直径 fictitious diameter

按 GB/T12706.1—2008 附录 A 计算所得的值,用以确定 OPLC
护套和内衬层的尺寸。

3.4

缆芯 cable core

由绝缘线芯和光传输单元组成的绞合体。

4 额定电压

OPLC 的额定电压Uo/U(Um) 为0.6/1(1.2)kV。

其中:

U。 ——OPLC 设计用的导体对地或金属屏蔽之间的额定工频电压;

U —OPLC设计用的导体间的额定工频电压;

Um— 设备可承受的"最高系统电压"的最大值按 GB/T156 规定的要求。

5 代号、规格、型号和标记

5.1 代号

5.1.1 分类代号及其意义

OPLC—— 光纤复合低压电缆。

5.1.2 功能特性代号及其意义(如有特殊要求时)

燃烧特性代号按 GB/T 19666 的规定命名。

5.1.3 结构特征代号及其意义

5.1.3.1 导体代号及其意义

(T) 省略——铜导体;

R— 软铜导体;

L—— 铝导体。

5.1.3.2 绝缘代号及其意义

V — 聚氯乙烯绝缘;

YJ ——交联聚乙烯绝缘。

5.1.3.3 护套代号及其意义

V 聚氯乙烯护套;

Y—— 聚乙烯或聚烯烃护套;

S—— 钢塑纵包综合护套;

GB/T 29839—2013

A—— 铝塑纵包综合护套。

5.1.3.4 铠装代号及其意义

2——双钢带铠装;

3——细圆钢丝铠装;

4 粗 圆 钢 丝 铠 装 。

5.1.3.5 外护套代号及其意义

2——聚氯乙烯护套;

3——聚乙烯或无卤低烟阻燃聚烯烃护套。

5.1.4 光传输单元结构型式代号及其意义

光传输单元结构型式代号见表1。

1 光传输单元结构型式代号

结构型式代号

名 称

G

层绞全干式光传输单元

GT

层绞填充式光传输单元

GX

中心管全干式光传输单元

GXT

中心管填充式光传输单元

GQ

其他类型

注:G表示光传输单元;X表示松套中心管式结构;(省略)表示松套层绞式结构;T表示油膏填充;(省略)表示全

干式填充;Q表示其他结构。

5.1.5 光纤代号及其意义

光纤的类型应按GB/T9771 和 GB/T12357 的规定,典型的光纤类型有以下几种:

a) A— 多模光纤;

b) B1.1—— 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ITU-T G.652A 和 ITU-T G.652B光纤);

c) B1.3— 波长段扩展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ITU-T G.652C 和 ITU-T
G.652D光纤);

d) B6—— 弯曲损耗不敏感光纤;

B6a—— 弯曲损耗不敏感 A 类光纤(ITU-TG.657A 光纤);

B6b—— 弯曲损耗不敏感 B 类光纤(ITU-TG.657B 光纤)。

5.2 规格

5.2.1 OPLC 的规格由绝缘线芯和光传输单元的规格组成。

5.2.2 绝缘线芯的规格包括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

5.2.3 光传输单元的规格包括光纤芯数和光纤类别。

5.3 产品型号和标记

5.3.1 型号

OPLC 的型号由六部分组成,各部分均用代号表示,见图1。

GB/T 29839—2013

style="width:8.70694in;height:3.63333in" />

1 0 PLC 型号的构成

5.3.2 标记

产品标记由型号及规格组成。

示例1: 包含24芯 B1
类光纤层绞全干式光传输单元的铜芯聚氯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光纤复合低压电
缆,额定电压为0.6/1 kV,3+1 芯,主线芯标称截面积25 mm²,
中性线芯标称截面积16 mm², 表示为:

OPLC-VV22-0.6/1 3×25+1×16+G-24B1

示例2:包含4芯B1
类光纤非金属中心管填充式光传输单元的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无卤低烟阻燃C
类聚烯烃护套 光纤复合低压电缆,额定电压为0.6/1 kV,2
芯,主线芯标称截面积6 mm², 表示为:

OPLC-WDZC-YJY-0.6/1 2×6+GXT-4B1

5.4 其他

中性线芯和保护线芯导体标称截面应符合GB/T12706.1—2008 中 表 D.2
的规定。

6 材料

6.1 绝缘混合料

绝缘混合料、代号及 OPLC 的导体最高工作温度见表2。

2 绝缘混合料、代号及 OPLC 的导体最高工作温度

绝缘混合料

代号

导体最高工作温度/℃

正常运行

短路(最长持续5 s)

聚氯乙烯

导体截面积≤300 mm²

导体截面积>300 mm²

PVC/A

70

160

70

140

交联聚乙烯

XLPE

90

250

6.2 护套混合料

护套混合料、代号及 OPLC 的导体最高温度见表3。

GB/T 29839—2013

3 护套混合料、代号及 OPLC
的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

护套混合料

代号

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

聚氯乙烯

ST

80

ST:

90

聚乙烯

ST₃

80

ST;

90

无卤阻燃材料

ST₈

90

7 技术要求

7.1 概 述

OPLC
结构主要由导体、绝缘层、光传输单元、填充物、外护套、可能存在的铠装层和内衬层等部分

组成。结构示意图参见附录 A,
也可以是其他的结构设计形式,但应满足本标准的相关性能要求。

7.2 导体

导体应符合GB/T 3956—2008
的第1种或第2种镀金属层或不镀金属层退火铜导体或铝导体,或

者第5种裸铜导体或镀金属层退火铜导体。

7.3 绝缘

7.3.1 绝缘应为表2所列的一种挤包成型的介质。无卤电缆的绝缘应符合
GB/T 12706. 1—2008 中

的相关规定。

7.3.2 绝缘标称厚度见表4。任何隔离层的厚度应不包括在绝缘厚度之中。

7.3.3 OPLC 绝缘线芯标志应符合 GB/T 6995.5 的相关规定。

7.3.4 绝缘线芯应能通过 GB/T 3048.9—2007 规定的火花试验。

4 绝缘标称厚度

导体标称截面积

mm²

绝缘标称厚度

mm

聚氯乙烯(PVC/A)

交联聚乙烯(XLPE)

1.5,2.5

0.8

0.7

4,6

1.0

0.7

10,16

1.0

0.7

25,35

1.2

0.9

50

1.4

1.0

70

1.4

1.1

95

1.6

1.1

120

1.6

1.2

GB/T 29839—2013

4 ( 续 )

导体标称截面积

mm²

绝缘标称厚度

mm

聚氯乙烯(PVC/A)

交联聚乙烯(XLPE)

150

1.8

1.4

185

2.0

1.6

240

2.2

1.7

300

2.4

1.8

400

2.6

2.0

500

2.8

2.2

630

2.8

2.4

800

2.8

2.6

1000

3.0

2.8

注:不推荐任何小于以上给出的导体标称截面积。

7.4 光传输单元

7.4.1 概述

光传输单元宜为非金属松套结构,光纤数量应满足用户要求。如有要求,也可采用光纤带及非金属

保护材料制成。光纤可为光纤束,也可为光纤带。

7.4.2 光传输单元结构

7.4.2.1
光传输单元结构可以是圆形或其他结构。其中圆形光传输单元结构主要有层绞式和中心管
式两种。典型光传输单元结构图参见附录 B。

7.4.2.2
层绞式光传输单元应由含多根光纤或光纤带的松套管及可能有的塑料填充绳绕中心加强件
绞合而成,绞合方式为 SZ 螺旋绞或螺旋绞。

7.4.2.3
中心管式光传输单元应为含多根光纤或光纤带的松套管、护套和可能有的加强材料。

7.4.3 光纤

7.4.3.1 单模光纤特性应符合 GB/T 9771 和 YD/T 1954
的有关规定;光纤带的特性应符合 YD/T 979 中的有关规定。

7.4.3.2
松套管中的光纤,应采用全色谱识别,其标志颜色应符合 GB/T 6995.2
的规定,并且不褪色、
不迁移。光纤标志颜色的优先顺序见表5,当单套管中光纤芯数超过12芯时,用环状色标或成束识别。
光纤带的色谱识别应符合 YD/T 979
中的有关规定。原始的色码在整个缆的设计寿命期内应可清晰 辨认。

5 全色谱的优先顺序

优先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颜色

绿

粉红

青绿

GB/T 29839—2013

7.4.4 松套管

7.4.4.1
涂覆光纤应放置在热塑性材料构成的松套管中,光纤在松套管中的余长应均匀稳定。

7.4.4.2 松套管材料可用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简称
PBT) 塑料或其他合适的塑料,应具有良好的
机械性能、耐水解性能、耐老化性能和加工性能。 PBT 应符合 YD/T1118
的规定。

7.4.4.3
对于层绞式光传输单元,其松套管宜采用全色谱识别,其标志颜色应符合表5的规定,也可采
用红绿或红蓝领示色谱识别,领示色可以是松套管或填充绳。

7.4.5 阻水材料

如有阻水要求,光传输单元可采用合适的阻水材料填充。阻水材料应与其相邻的其他光传输单元

相容,应不损害光纤传输特性和使用寿命。

7.4.6 填充绳

填充绳用于在非金属层绞式光传输单元结构中填补空位,其外径应使光传输单元结构圆整。填充

绳应是圆形塑料绳,表面应圆整光滑。允许用阻水纱作填充绳。

7.4.7 加强构件

加强构件应具有足够的截面积、杨氏模量和弹性应变范围,用以增强光传输单元的机械性能。玻璃
纤维增强塑料圆杆(简称GFRP) 的杨氏模量宜不低于50 GPa,
芳纶纤维增强塑料圆杆(简称 KFRP) 的

杨氏模量宜不低于50 GPa, 芳纶丝束杨氏模量宜不低于90 GPa。
在制造长度范围内,GFRP 和 KFRP

不允许接头;而芳纶丝每束允许有1个接头,但在任意200 m
光传输单元长度内只允许有1个丝束接

头。其他材质加强构件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

7.4.8 护套

7.4.8.1
光传输单元应具有足够保证其光传输性能的挤包护套层。

7.4.8.2
护套可采用聚乙烯材料、无卤低烟阻燃聚烯烃材料或聚氯乙烯材料,表面应光滑圆整,无裂
缝、气泡、砂眼和机械损伤等,性能应符合10.4.4的规定。

7.5 缆芯和填充物

圆形结构 OPLC
的绝缘线芯与光传输单元应以适宜的方式绞合成缆芯,成缆间隙可用非吸湿性材

料填充圆整。

7.6 内衬层

7.6.1 结构

内衬层可以挤包或绕包。

只有在绝缘线芯和光传输单元间的间隙被密实填充时,才可采用绕包内衬层。

挤包内衬层前允许用合适的带子扎紧。

7.6.2 材料

用于内衬层和填充物的材料应适合 OPLC 的运行温度并与 OPLC 绝缘材料相容。

7.6.3 挤包内衬层的厚度

挤包内衬层的近似厚度见表6。

GB/T 29839—2013

缆芯假设直径应按照GB/T

12706.1—2008附录 A 的规定计算。

6 挤包内衬层厚度

单位为毫米

缆芯假设直径d

挤包内衬层厚度近似值

d≤25

1.0

25<d≤35

1.2

35<d≤45

1.4

45<d≤60

1.6

60<d≤80

1.8

80<d

2.0

7.6.4 绕包内衬层厚度

缆芯假设直径为40 mm 及以下时,绕包内衬层的近似厚度取0.4 mm; 如大于40
mm 时,则 取0.6 mm。

7.7 金属铠装

金属铠装应符合 GB/T 12706.1—2008第12章的规定。

7.8 外护套

7.8.1 概述

所有 OPLC 都应有外护套。

外护套通常为黑色,也可按照制造方和买方协议采用其他颜色,以适应 OPLC
使用的特殊环境。

含金属层的外护套应能通过GB/T 3048.10—2007规定的火花试验。

7.8.2 材料

外护套可采用聚乙烯材料、无卤低烟阻燃聚烯烃材料或聚氯乙烯材料。

如果要求在火灾时 OPLC
能阻止火焰的燃烧、发烟少以及没有卤素气体放出,应采用无卤型护套

材料。

在特殊条件下(例如为了防鼠、防白蚁)使用的外护套,可能有必要使用化学添加剂,但这些添加剂

不应含有对人类及环境有害的材料。

7.8.3 厚度

若无其他规定,挤包护套标称厚度应按式(1)计算。

T,=0.035D+1.0 ………………………… (1)

式中:

T、 ——挤包护套标称厚度,单位为毫米(mm);

D - 挤包护套前 OPLC 的假设直径,单位为毫米(mm) ( 见GB/T 12706.1—2008
附录 A)。

按公式(1)计算出的数值应修约到0.1 mm (见GB/T 12706.1—2008 附录 A)。

护套的标称厚度不应小于1.8 mm。

GB/T 29839—2013

7.9 撕裂绳

用户要求时,可在光传输单元护套内、挤包内衬层下面、OPLC
外护套下面放置撕裂绳。撕裂绳应

连续贯通整根 OPLC 长度,不吸湿,不吸油,并具有足够的强度。

8 标志

8.1 OPLC 的外护套表面沿长度方向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应符合GB/T 6995.3
的相关规定。

8.2 标志的内容应包括:

a) OPLC 产品型号规格(可不含标准编号);

b) 计米长度;

c) 制造厂名称(或代号)或(和)商标;

d) 制造年份。

8.3 标志应清晰,并与护套粘附牢固,经过擦拭试验后仍可辨认。

8.4 标志中计米长度的误差应在±0.5%范围。

9 交货长度

OPLC 交货盘长应为订货合同中所要求的配盘长度,不允许有负偏差。

10 试 验

10.1 总则

OPLC 试验项目及检验规则见表7。

7 试验项目及检验规则

序号

试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类型

试验方法

1

结构尺寸和色谱识别

1.1

结构尺寸

1.1.1

导体

10.3.2.2

ST

10.3.2.2

1.1.2

绝缘和非金属护套厚度

10.3.2.3

ST

10.3.2.3

1.1.3

铠装金属丝和金属带

10.3.2.4

ST

10.3.2.4

1.1.4

OPLC外径

10.3.2.5

ST

10.3.2.5

1.2

1.2.1

1.2.2

1.2.3

识别色谱

绝缘线芯识别色谱

光纤识别色谱

松套管识别色谱

10.3.2

10.3.210.3.3

10.3.210.3.3

ST

ST

ST

10.3.2

10.3.210.3.3

10.3.210.3.3

2

OPLC标志

标志的完整性及可识别性

8.18.2

T

8.18.2

3

交货长度

第9章

T

GB/T 29839—2013

表7(续)

序号

试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类型

试验方法

4

4.1

4.2

4.3

4.4

光纤光学和传输性能

衰减系数

模场直径

截止波长

宏弯敏感性

10.2.4

10.4.7.3

10.4.7.4

10.4.7.5

R T

T

T

T

10.2.4

10.4.7.3

10.4.7.4

10.4.7.5

5

5.1

5.2

5.3

光纤尺寸参数

包层直径

包层不圆度

同心度误差

10.4.7.2

10.4.7.2

10.4.7.2

T

T

T

10.4.7.2

10.4.7.2

10.4.7.2

6

绝缘和护套非电气性能

10.4.4

T

10.4.4

7

7.1

7.2

7.3

7.4

电气性能

导体电阻

绝缘电阻常数

电压试验

4h电压试验

10.2.2

10.4.3.210.4.3.3

10.2.3

10.4.3.4

RT

T

R T

T

10.2.2

10.4.3.210.4.3.3

10.2.3

10.4.3.4

8

8.1

8.2

8.3

8.4

OPLC机械性能

拉伸

压扁

冲击"

弯 曲 ”

10.4.5.2

10.4.5.3

10.4.5.4

10.4.5.5

ST

ST

S T

S T

10.4.5.2

10.4.5.3

10.4.5.4

10.4.5.5

9

9.1

9.2

9.3

9.4

9.5

OPLC环境性能

衰减温度特性

耐热特性

渗水性能

有填充的光单元复合物滴流“

燃烧性能

10.4.6.2

10.4.6.3

10.3.4

10.4.6.4

10.4.6.5

T

T

S T

T

T

10.4.6.2

10.4.6.3

10.3.4

10.4.6.4

10.4.6.5

R为例行试验;S为抽样试验;T为型式试验。

适用于单根导体截面积小于16 mm²的OPLC。

b 适用于外径小于25 mm的OPLC。

有 要 求 时 。

d 有 要 求 时 。

适 用 于 阻 燃 O P L C 。

10.2 例行试验

10.2.1 概述

例行试验通常应在每一个OPLC
制造长度上进行。根据购买方和制造方达成的质量控制协议,可

以减少 OPLC 的试验根数。

例行试验项目包括:

a) 导体电阻;

b) 电压试验;

GB/T 29839—2013

c) 光纤的衰减系数。

10.2.2 导体电阻

导体电阻应符合 GB/T 12706.1—2008 中的有关规定。

10.2.3 电压试验

电压试验应符合 GB/T 12706.1—2008 中的有关规定。

10.2.4 光纤的衰减特性

10.2.4.1 试验方法

应按 GB/T 15972.40—2008 附录 B 中的方法B 进行试验。

10.2.4.2 验收要求

单模光纤的衰减系数应符合表8的规定。多模光纤的衰减系数应符合 GB/T 12357
中的相关

规定。

8 单模光纤的衰减系数 单位为分贝每千米

光纤类别

B1.1和B1.3

B6

松套

带纤

A类

B类

最大衰减系数(1310 nm)

0.40

0.50

0.40

0.50

最大衰减系数(1550 nm)

0.30

0.40

0.30

0.40

注:适用于单根光纤长度不小于1km。

10.3 抽样试验

10.3.1 概述

抽样试验项目包括:

a) 结构尺寸及色谱识别;

b) OPLC 环境及机械性能试验(见表7);

c) 光传输单元渗水性能。

10.3.2 结构尺寸及色谱识别

10.3.2.1 概述

结构检查应在距 OPLC 端部不少于100 mm 处用目力检查 OPLC
结构的完整性、色谱,并取样检

查结构尺寸。

10.3.2.2 导体

导体检查应符合 GB/T 12706.1—2008 的相关规定。

10.3.2.3
绝缘和非金属护套厚度的测量(包括挤包隔离套但不包括挤包内衬层)

绝缘和非金属护套厚度的测量应符合 GB/T 12706.1—2008 的相关规定。

GB/T 29839—2013

10.3.2.4 铠装金属丝和金属带的测量

铠装金属丝和金属带的测量应符合GB/T 12706.1—2008的相关规定。铠装前 OPLC
假设直径大于

15 mm时,扁金属线的标称厚度应取0.8 mm;OPLC 假设直径为15 mm
及以下时,不应采用扁金属线铠装。

10.3.2.5 OPLC 外径测量

如果抽样试验中要求测量 OPLC 外径,则按 GB/T 2951.11—2008 的规定进行。

10.3.3 光纤带的结构、尺寸、色谱特性

光纤带的结构、尺寸、色谱特性应符合YD/T979 中的有关规定。

10.3.4 渗水性能(光传输单元)

10.3.4.1 试样制备

从成品OPLC 上取一段长1 m 的 OPLC 光传输单元试样。

10.3.4.2 试验方法

渗水试验用于评定光传输单元的阻水性能,试验方法见 GB/T 7424.2—2008
中的方法 F5B。

10.3.4.3 验收要求

试验完毕,在试样未密封端应检测不到水,则判定为合格。若第一个样品失败,则取
OPLC 光传输

单元临近的另外一段重做试验,如测试合格,则判定为合格;如失败,则判定为不合格。

10.4 型式试验

10.4.1 概述

型式试验项目包括:

a) OPLC 标 志 ;

b) OPLC 电气性能;

c) OPLC 绝缘和护套的非电气性能;

d) OPLC 机械性能;

e) OPLC 环境性能;

f) OPLC 光学性能。

10.4.2 OPLC 标志

成品电缆的护套表面应有制造厂名称、产品型号、额定电压及制造年份的连续标志,标志应字迹清

楚、容易辨认、耐擦。

成品电缆标志应符合GB/T 6995.3 的规定。

电缆绝缘线芯标志应符合GB/T 6995.5 的规定。

10.4.3 OPLC 电气性能

10.4.3.1 概述

取成品电缆试样长度10 m~15m, 依次进行下列试验:

GB/T 29839—2013

a) 环境温度下的绝缘电阻测量;

b) 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下绝缘电阻测量;

c) 4 h 电压试验。

最多同时试验3个绝缘线芯。

10.4.3.2 环境温度下绝缘电阻测量

环境温度下绝缘电阻测量应符合GB/T 12706.1—2008 的有关规定。

10.4.3.3
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下绝缘电阻测量

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下绝缘电阻测量应符合GB/T 12706.1—2008
的有关规定。

10.4.3.4 4 h 电压试验

4h 电压试验应符合 GB/T 12706.1—2008 的有关规定。

10.4.4 OPLC 绝缘和护套的非电气性能

OPLC 绝缘和护套的非电气性能应符合GB/T 12706.1—2008
中第18章的有关规定。

10.4.5 OPLC 机械性能

10.4.5.1 总则

OPLC 的机械性能应包括 OPLC 的拉伸、压扁、冲击、U 型弯曲项目。

下列规定的各试验方法及试验条件用于验证 OPLC
的机械性能,其试验结果符合规定的验收要求

时,方可判为合格。

机械性能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的检测应在1550 nm 波长上进行,试验方法见 GB/T
15972.46—
2008。在试验期间,检测系统的稳定性引起的检测结果不确定度应优于0.03 dB。
试验中光纤衰减变 化量的绝对值不超过0.05 dB
时,判为无明显附加衰减,允许衰减有某些数值的变化时,应理解为该数

值已包含不确定度在内。

光纤拉伸应变宜采用相移法进行检测,其系统的精确度应优于0.01%。试验中检测到的光纤应变
不大于0.01%时,判为无明显应变。 OPLC
拉伸应变采用机械方法或传感方法进行检测时,其系统的

精确度应优于0.05%,试验中检测到的 OPLC
应变不大于0.05%时,判为无明显应变。

每项机械性能试验后,试样还应按10.2.3进行电压试验。

10.4.5.2

10.4.5.2.1 试验要求

试验要求如下:

a) 对于铜导体OPLC, 长期允许拉伸负荷为20 MPa×Sm
戴面积,短暂拉伸负荷为70 MPa×S 藏面积; 对于铝导体 OPLC,
长期允许拉伸负荷为10 MPa×S 铜戴面积,短暂拉伸负荷为40 MPa×S 钢截面积;

b) 受试长度应不小于10 m;

c) 拉伸速率应为10 mm/min;

d) 持续时间为5 min。

10.4.5.2.2 试验方法

按照GB/T 7424.2—2008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GB/T 29839—2013

10.4.5.2.3 验收要求

对于 OPLC,
在长期允许拉伸负荷下,光纤应无明显附加衰减和应变;在短暂拉伸负荷下,光纤附加
衰减应不大于0.2 dB,
应变应不大于0.3%,在去除此拉力后,光纤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和应变;护套

应无目力可见开裂;对该试样进行成品电压试验,应符合10.2.3的要求。

10.4.5.3 压扁

10.4.5.3.1 试验要求

试验要求如下:

a) OPLC 压扁特性应符合表9的规定;

b) 持续时间为10 min。

9 OPLC 压扁特性

结构

长期压扁力

短暂压扁力

允许力

N/100 mm

光纤附加衰减

允许力

N/100 mm

光纤附加衰减

无铠装

300

光纤无明显附加衰减

1.000

≤0.1 dB

带铠装

1.000

光纤无明显附加衰减

3000

≤0.1d B

10.4.5.3.2 试验方法

按照GB/T 7424.2—2008试验方法-E3 进行试验。

10.4.5.3.3 验收要求

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在长期允许压扁力下光纤应无明显附加衰减;在短暂允许压扁力下光纤附
加衰减应不大于0.10dB,在去除此压扁力后,光纤应无明显的残余附加衰减;对该试样进行成品电压试

验,应符合10.2.3的要求。

10.4.5.4 冲击

10.4.5.4.1 试验要求

试验要求如下:

a) 冲锤重量:非铠装型 OPLC 为450 g,铠装型 OPLC 为 1 kg;

b) 冲锤落高:1 m;

c) 冲击柱面半径:12.5 mm;

d) 冲击次数:至少5次。

10.4.5.4.2 试验方法

按照 GB/T 7424.2—2008试验方法-E4 进行试验。

10.4.5.4.3 验收要求

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光纤应无明显的残余附加衰减;对该试样进行成品电压试验,应符合10.2.3的要求。

GB/T 29839—2013

10.4.5.5 弯曲

10.4.5.5.1 试验要求

对于无铠装结构 OPLC, 芯轴半径应不大于12D; 对于铠装结构 OPLC,
芯轴半径应不大于10D; 循

环次数应不少于5次。

注:D 为 OPLC 外径。

10.4.5.5.2 试验方法

按照GB/T 7424.2—2008试验方法-E11B 进行试验。

10.4.5.5.3 验收要求

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光纤应无明显的残余附加衰减。对该试样进行成品电压试验,应符合

10.2.3的要求。

10.4.6 OPLC 环境性能

10.4.6.1 总则

下列规定的各试验方法及其试验条件用于验证OPLC
的环境性能,其试验结果符合规定的验收要

求时,判为合格。

10.4.6.2 衰减温度特性

10.4.6.2.1 试验要求

衰减温度特性试验用于评定 OPLC
中光传输单元的适用温度范围及其温度附加衰减特性。试验

要求如下:

a) OPLC 的衰减温度特性应符合表10的规定;

b) OPLC 长度应不小于100 m,
光纤可以串联熔接以获得足够的测试精度;如使用后向散射法测
试光功率变化,则每一测试回路串联光纤的总长度应不小于1 km;
如使用传输功率法测试光
功率变化,则每一测试回路串联光纤的总长度应不小于200 m;

c) 试验温度范围的低限 TA 和高限 TB 应符合表10的规定;

d) 恒温时间(t₁) 应足以使试样温度达到稳定,不应少于24 h;

e) 测试光纤数至少为12根光纤,当光纤数小于12根时,应全部测试;

f) 循环次数为2次。

表10 OPLC 衰减温度特性

适用温度范围/℃

单模光纤允许光纤附加衰减

dB/km

低限TA

高限TB

-15

+70

≤0.40

可根据用户使用要求,另行规定温度范围。

注:OPLC温度附加衰减为适用温度下相对于20℃下的光纤衰减差。

10.4.6.2.2 试验方法

按照GB/T 7424.2—2008规定的试验方法-F1 进行试验。

GB/T 29839—2013

宜按照 GB/T 15972.46—2008
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衰减监测,在试验期间,监测仪表的重复性引
起的监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应优于0.02 dB/km。
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量的绝对值不超过0.02 dB/km
时,判为衰减无明显变化。允许衰减有某数值的变化时,应理解为该数值已包括不确定度在内。
B1 和 B6 单模光纤衰减变化监测应在1310 nm 和1550 nm
两个波长上进行,以两者中较差的监测结果来评

定温度附加衰减等级。

10.4.6.2.3 验收要求

应符合表10的规定。

10.4.6.3 耐热试验

10.4.6.3.1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分以下两种:

a) 方法一:环境箱法

应按照GB/T 7424.2—2008规定的试验方法-F1 进行试验。

在完成温度循环试验后,将OPLC 置于85℃±2℃的环境中,240 h 后取出,检查
OPLC 各部分结
构的完整性并测试光纤衰减;光纤附加衰减的初始值应在之前测量并记录,光纤残余附加衰减应在导体

温度恢复至不超过室温2℃时测量并记录。

试验后,该试样还应进行电压试验,应符合10.2.3的要求。

b) 方法二:电加热法

将 OPLC 中的光纤串联熔接形成光功率监测回路;将 OPLC
中的主绝缘线芯首尾串联形成电流回

路,在 OPLC 的导体、绝缘、光单元、护套等位置放置温度传感器测量温度。

在回路中施加电流,加热导体直至达到稳定温度,此温度应超过电缆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
度5℃~10℃,加热电流应通过所有主绝缘线芯的导体,待导体温升达到规定值稳定后持续至少

168 h。

在试验过程中应监测导体、绝缘间、光单元和外护套的温度,以及光单元的光纤在1550
nm 波长下

的附加衰减。

10.4.6.3.2 验收要求

按照以上任一种方法试验后,OPLC
外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各部分标记完好,光纤附加衰减应

不大于0.40 dB/km。
试验后,对该试样进行成品电压试验,应符合10.2.1.2的要求。

10.4.6.4 有填充的光单元滴流性能

10.4.6.4.1 试验要求

有填充的光单元滴流试验用于评定 OPLC
光传输单元中填充复合物和涂覆复合物的滴流性能。

滴流试验温度见表11,恒温时间为24 h。

表11 滴流试验温度

绝缘类型

试验温度/℃

聚氯乙烯(PVC/A)

70

交联聚乙烯(XLPE)

90

GB/T 29839—2013

10.4.6.4.2 试验方法

应按照GB/T 7424.2—2008规定的试验方法-F6 进行试验。

10.4.6.4.3 验收要求

在试验结束后,用目力检查,不应有填充复合物从缆芯或缆芯与护套的界面流出或滴出。

10.4.6.5 燃烧试验

OPLC 燃烧性能应符合 GB/T 12706.1—2008 中的有关规定。

10.4.7 OPLC 光学性能

10.4.7.1 总则

下列规定的各试验方法及其试验条件依据 GB/T 15972—2008 的要求,用于验证
OPLC 的光学性

能,其试验结果符合规定的验收要求时,判为合格。

10.4.7.2 单模光纤尺寸参数

单模光纤尺寸参数应符合GB/T 9771 的相关规定。

10.4.7.3 单模光纤的模场直径

单模光纤模场直径应符合GB/T 9771 的相关规定。

10.4.7.4 光缆截止波长 λe

光缆截止波长应符合 GB/T 9771 的相关规定。

10.4.7.5 单模光纤宏弯敏感特性

单模光纤宏弯敏感特性应符合 GB/T9771 和 YD/T1954 的相关规定。

11 检验规则

11.1 总则

出厂前,OPLC
产品应经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者方可出厂。每件出厂交收的 OPLC

产品应附有制造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厂方应向买方提交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如买方有要求时,厂

方应提供 OPLC 的其他有关试验数据。

OPLC 产品检验分例行试验、抽样试验和型式试验,试验项目及验收规则见表7。

除非在订货合同中另行规定,检验规则应按照本章规定。

11.2 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是 OPLC
产品交货时应进行的各项试验,至少包括例行试验、抽样试验(抽样比例按

GB/T 12706.1—2008表12的规定)。

GB/T 29839—2013

11.3 型式试验

11.3.1 试验项目

型式试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检验项目见表7。

11.3.2 检验周期

OPLC 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OPLC 产品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应每三年进行一次;

d) 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见表7)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主管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g) 大批量产品的买方要求在验收中进行型式试验时。

12 包装

12.1 OPLC 产品应装在交货盘上出厂,盘装OPLC 每盘宜是一个制造长度,OPLC
交货盘筒体直径宜 不小于OPLC 外径的15倍。

12.2 盘装 OPLC 的最外层与缆盘侧板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60 mm。OPLC
两端应密闭并具有表示 端别的颜色标志,A (内)端为红色,B (外)端为绿色。
OPLC 两端应固定在盘子内,其 A (内)端预留可移
出光传输单元长度应各不少于1.5 m, 以供测试、施工使用。

12.3 OPLC 盘应符合JB/T 8137 的规定。 OPLC 盘上应有以下标记:

a) 制造厂名称和产品商标;

b) 产品标记;

c) 长度;

d) 毛重,kg;

e) 制造年、月;

f) 表示缆盘正确旋转方向的箭头;

g) 保证贮运安全的其他标记。

13 运输和贮存

OPLC 运输和贮存时应注意:

a) 不应使缆盘平放,不应堆放;

b) 盘装 OPLC 应按缆盘标明的旋转方向滚动,但不应作长距离滚动;

c) 不应遭受冲撞、挤压和任何机械损伤;

d) 应避免露天存放,防止受潮和长时间暴晒;

e)
贮运温度应控制在-20℃~+60℃范围内,如果超出这个温度范围,交付使用前应进行复检。

GB/T 29839—2013

A

(资料性附录)

OPLC 结构示意图

OPLC 结构示意图参见图 A.1、图 A.2、图 A.3 和图 A.4。

style="width:6.15331in;height:2.80654in" />

A.1 含两芯绝缘导体的 OPLC 结构示意图

style="width:4.57337in;height:2.79994in" />非吸湿性填充物

图 A.2 含三芯绝缘导体的OPLC 结构示意图

style="width:4.91336in;height:2.82018in" />

图 A.3 含四芯绝缘导体的OPLC 结构示意图

GB/T 29839—2013

style="width:4.52664in;height:3.0668in" />非吸湿性填充物

A.4 含五芯绝缘导体的 OPLC 结构示意图

GB/T 29839—2013

B

(资料性附录)

OPLC 光传输单元结构示意图

OPLC 光传输单元结构示意图参见图 B.1、图 B.2、图 B.3 和图 B.4。

style="width:4.12014in;height:2.89375in" />

B.1 G— 层绞全干式光传输单元

style="width:4.32708in;height:2.81389in" />

B.2 GX— 中心管全干式光传输单元

style="width:3.61992in;height:2.84658in" />管内膏状填充复合物

膏状填充复合物

B.3 GT— 层绞填充式光传输单元

style="width:3.09333in" />GB/T 29839—2013

style="width:4.90694in;height:2.90069in" />

B.4 GXT— 中心管填充式光传输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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